哥林多前書2026/4/5-凡我所行,都是為福音的緣故

神給我們權柄、自由,是要我們去傳福音,完成神的使命。當我們所行都是為了福音的緣故時,神就站在我們這邊。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2-23)。接受福音的好處是永遠不會滅亡、有永生的盼望,有了永生,才能喜樂積極計畫今生

  所以我們要去傳福音,而傳福音的態度就像賽跑,要節制自己,不能帶著重擔;是像鬥拳一樣有定向地跑向耶穌,透過培訓、禱告,不讓自己受到環境的攪擾;也要攻克己身,叫身服我,讓身體服從聖靈的帶領,凡所行都是為福音的緣故。在地上的獎賞,往往會隨著時間改變而朽壞,失去了價值,即便如此,世人仍然努力地追求,我們為要得著將來天上不朽壞的獎賞,傳福音更要時時省察自己的行為,不要貪戀惡事、拜偶像、行姦淫、發怨言、甚至試探主,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因為傳福音的終極目的是:總要救些人,為了讓人同得福音的好處,今世得百倍,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神已預先定準我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不是我們可以選擇的,所以神沒有要我們負這個責任,我們也負不了責任,但我們可以選擇福音,這是我們惟一可以、也必須負的責任;福音是一個人,就是耶穌,所以我們傳福音,就是傳耶穌。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來世得永生的。我們活著要好好愛主,讓神的話成為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讓我們行走有力,凡我所行,都是為福音的緣故。

葉志偉主任牧師信息 2026.4.5主日信息
何宜瑾牧師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