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2026/3/15-基督徒的天職:傳福音

自由是要付出代價的,基督徒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是神先為我們付上代價,神呼召我們得到祂的救恩,讓我們免於審判,但基督徒有個責任,就是將白白得來的福音傳揚出去。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9/16-17),使徒保羅說自己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原來,人並沒有可誇的,人可誇的只有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地上的革命,都是流別人的血,而耶穌基督來到地上,也是要革命,革除舊有的制度,成立新的制度,但祂流的是自己的血。

  基督徒傳福音是不得已的,因為我們都欠了福音的債,傳福音要盡我們的力量,知道我們是欠債的人,傳福音態度要客氣,帶著欠債的心態去傳福音,我們就有喜樂和能力。神給基督徒責任,神也給基督徒權柄,將天國的鑰匙交給我們,凡我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我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耶穌復活升天前,給我們一個使命:我們要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傳揚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的真理,並且耶穌基督已經復活了!傳福音是基督徒的天職,若不傳福音,我們便有禍了。我們傳福音不是靠自己,是按主給我們的才幹恩賜完成使命,用諸般的智慧,將人帶到神面前,作一個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完成神對我們的呼召

葉志偉主任牧師信息 2026.3.15主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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