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1/7-10-認自己的罪

過年前的大掃除,多數人都不愛做,卻又不得不做,因為若不打掃,家裏就會亂得像豬圈。「認自己的罪」,就好像「屬靈大掃除」,雖然不舒服,卻是必須面對的事啊~

  說到「罪」,在英文翻譯中,有兩個字:sin和sins;在中文譯本中,有三個字:罪、罪孽、過犯(詩51/1-2、出34/7)。「罪」指的是不合乎標準,沒有命中紅心;「罪孽」則是指內在的扭曲,表現出來就是「過犯」(見附圖)。舉例來說,當一個人「不孝」,他的罪孽是內在「悖逆」,表現出來的過犯是「不認父母」。

一、《約壹1/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sin)。
  「在光明中行」和「行在光明中」是不一樣的。我們有時會誤以為我們要行在光明中,好像行在鎂光燈下,要做一個模範基督徒,卻忘記自己的本質是罪人。其實,我們需要先在光中,也就是在基督裏。對於「罪」(sin),我們需要的是「悔改」(repent),心思意念回轉向神,讓神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二、《約壹1/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sin),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
  可能有人會覺得,我平常做了很多「善事」,是好人好事代表,怎麼會說我是個罪人呢?假設有一個人,自己家裏很亂,卻跑出去街上作義工打掃公園,那便是「自欺」。若我們心思意念沒有回轉向神,做了善事也不一定真是善事。

三、《約壹1/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sins),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sins),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當一個人信主後,可能也會有個誤解,認為神已經赦免我了,應該就不用再認罪了吧!?事實上,我們本質上仍是個罪人,一生中仍然可能會有「罪孽」和「過犯」,像是驕傲、嫉妒、說謊、膽怯⋯⋯等等,需要向神「認罪」(confess)。當我們沒有任何辯解地向神承認罪,神必赦免,並會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四、《約壹1/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sins),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若我們死不認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就好比學生接到成績單,結果顯示不及格,卻還跑去找老師硬拗。

  最後,但願聖靈光照我們!家裏的大掃除還可以雇人處理,屬靈的大掃除無法請人代工。當我們認罪及悔改,神以慈愛憐憫恩待我們。

蔡偉和牧師信息 2026.2.8主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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