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國的言語和權能
哥林多前書 4/19-20,羅馬書 12/14,使徒行傳 20/35,以弗所書 4/29,哥林多前書 13/1-2
一、 對世上人事物的態度和言語
1. 對人的態度和言語
● 盡量與人和睦 (太5/9)
● 說祝福的言語,不可咒詛 (羅12/14)
● 情願受欺,情願吃虧 (林前6/7)
2. 對事物的態度和言語
● 扶助軟弱的 (徒20/35)
● 施比受更為有福 (徒20/35)
● 不可與人相爭 (創13/8)
二、 對教會肢體的態度和言語
1. 說造就人的話,使人得益處和安慰 (弗4/29)
2. 彼此切實相愛,互相款待 (彼前4/8-10)
3. 互相服事,不發怨言 (彼前4/8-10)
三、 認識神國的言語和權能的運用
1. 分享神國的言語要有神的愛 (林前13/1-2)
2. 神的事工不在乎你說什麼,而是在乎你作工的果效
3. 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
「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林前4/20)這節經文,經常被誤認為教會不重視言語,但事實上,教會重視言語,教會重視出於神、造就人的神國言語,而不是出於人自高自大的言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