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3-羅馬書Ⅱ-求告主名,就必得救

求告主名,就必得救

信息大綱
經文: 羅馬書 10/11-17,路加福音 23/39-43,約翰福音 1/45-49,使徒行傳 16/25-31,馬太福音 18/18、28/18-20

一. 我們都是奉差遣去傳福音
1. 主將捆綁和釋放的權柄賜給我們
2. 凡主所吩咐我們的,都要教訓他們遵守
3. 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二. 讓人聽見基督的話,就接受相信耶穌
1. 同釘的一個犯人譏誚耶穌:祢是基督,為什麼不能救自己
2. 另一個犯人知道耶穌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求主記念他
3. 腓力對拿但業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和眾先知所記的,就是拿撒勒人耶穌

三. 人接受耶穌,相信耶穌,求告耶穌,就必得救
1. 犯人求主記念,主說:你今日要同我在樂園裏
2. 拿但業對主說:祢是神的兒子,以色列的王。主說:你們要看見天開了
3. 禁卒俯伏在使徒面前:我當怎樣行才能得救?使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今天來介紹一位神,當我們接受祂,一路到生命盡頭,祂都與我們同在,但有個秘訣就是「求告主名,就必得救」。

  什麼叫求告主名呢(羅10/11-17)?首先必須有人奉差遣去傳道,讓人相信才能求告主名,耶穌是第一位奉差遣傳道的人,神既然差遣人去傳道,就會給人權柄(太18/18、太28/18-20),古時候戰爭時,優秀的主政者,在發動軍隊前,會先考量資源,安排後勤補給路線,所以有這麼一句話:「三軍未動,糧草先行」,神既然差遣我們,一定會預備能力和足夠的資源。

  我們可以從聖經中的三個例子,來學習如何傳福音:

  第一個例子(路23/39-43):兩名與耶穌被同釘十字架的強盜,他們都聽過真理,但一名譏笑耶穌,生命的結局就走向滅亡,另一名在臨死前敬畏神、態度謙卑,認罪悔改,就與主同在樂園。

  第二個例子(約1/45-49):腓力直接將耶穌的身分,明確告訴朋友拿但業,並強調祂是「拿撒勒人耶穌」,面對拿但業的質疑:「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腓力並未辯論,而是說「你來看!」作為回應,邀請拿但業親身經歷耶穌的真實,耶穌對拿但業說他是心裏沒有詭詐的真以色列人,又說:「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讓原本質疑的拿但業對神心存敬畏,說耶穌是神的兒子,以色列的王!

  第三個例子(徒16/25-31):保羅與西拉在監獄中遭受鞭打後,在半夜禱告並唱詩讚美神,吸引眾囚犯也側耳而聽,忽然發生大地震,禁卒看到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己經逃跑,就要拔刀自殺時,保羅大聲呼喊:「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裏。」保羅與西拉因敬畏神的態度,讓禁卒戰戰兢兢俯伏跪求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凡求告主名,就必得救;敬畏神!一無所缺,没有懼怕。我們信神!愛神!服事神!一生活出榮神益人的生命!

葉志偉主任牧師信息 2025.3.23主日信息 風娟小組 林美娟傳道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