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6-羅馬書Ⅱ-凡信耶穌的人 必不至於羞愧

凡信耶穌的人 必不至於羞愧

信息大綱
經文: 羅馬書 10/4、9-11,希伯來書 11/5-13、24-34、12/1-4

一.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
1. 外在的口承認耶穌為主
2. 必影響內在的心思
3. 心口不一是假冒偽善,法利賽人(宗教人士)

二. 心裏信神叫耶穌從死裏復活
1. 神掌管人的生死
2. 耶穌從死裏復活證明祂是無罪的
3. 復活的耶穌,賜下復活生命的大能(救恩)

三. 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 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
2. 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3. 因為律法的總結,就是耶穌基督

四. 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
1. 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
2. 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
3. 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4.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在我們人生中,總會有那麼些個我們不想要、不希望認識的人,甚至讓我們覺得認識這樣的人是羞愧的,但有一個人,衪是神的兒子,曾經道成肉身來到地上,衪叫耶穌,凡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從《出埃及記》20章的十誠所延伸出來613條律法,也是人的行為準則規範,在613條律法中,干犯了任何一條,就等於犯了所有的律法,然而,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守住律法。但感謝神,賜下寶貴的救恩,惟有耶穌完全了律法,所以,當人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經常思想主,就得著義。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10/4)。

  心裏信神叫耶穌從死裏復活,代表了相信神掌管人的生死。耶穌的死,是為了擔當世人的罪,而耶穌之所以能從死裏復活,更証明了衪是無罪的,復活的耶穌賜下生命的大能(救恩),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因為律法的總結,就是耶穌基督。

  為什麼說凡信耶穌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呢?《希伯來書》第11章說,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亞伯因著信獻祭,卻被嫉妒他的哥哥該隱所殺,但神說,亞伯雖然死了仍然說話;以諾因著信,與神同行三百年;挪亞因著信,與神同工120年;到了亞伯拉罕,因著信在他75歲時蒙召,出他的本地、本族、父家,經上說,他出去的時候還不知道要去哪裏;摩西因著信,帶領兩百多萬的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如同行走乾地;約書亞因著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妓女喇合因著信,接待探子,全家得救。而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這裏「時候不夠了」的意思,是指人的時間不夠。就如同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中所說的,耶穌所行的事若要一一地都寫出來,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21/25)。

  這麼多如同雲彩般的見證人,他們死的時候,都還沒有得到所應許的,但他們因著信,不以福音為恥,因為他們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更美的家鄉。我們也都當要放下世上各樣的重擔,脫去纏累我們的罪,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2/1-4)。

葉志偉主任牧師 2025.3.16主日信息 謝紫驊傳道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