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2025/3/16-凡信耶穌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在我們人生中,總會有那麼些個我們不想要、不希望認識的人,甚至讓我們覺得認識這樣的人是羞愧的,但有一個人,衪是神的兒子,曾經道成肉身來到地上,衪叫耶穌,凡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從《出埃及記》20章的十誠所延伸出來613條律法,也是人的行為準則規範,在613條律法中,干犯了任何一條,就等於犯了所有的律法,然而,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守住律法。但感謝神,賜下寶貴的救恩,惟有耶穌完全了律法,所以,當人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經常思想主,就得著義。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10/4)。

  心裏信神叫耶穌從死裏復活,代表了相信神掌管人的生死。耶穌的死,是為了擔當世人的罪,而耶穌之所以能從死裏復活,更証明了衪是無罪的,復活的耶穌賜下生命的大能(救恩),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因為律法的總結,就是耶穌基督。

  為什麼說凡信耶穌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呢?《希伯來書》第11章說,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亞伯因著信獻祭,卻被嫉妒他的哥哥該隱所殺,但神說,亞伯雖然死了仍然說話;以諾因著信,與神同行三百年;挪亞因著信,與神同工120年;到了亞伯拉罕,因著信在他75歲時蒙召,出他的本地、本族、父家,經上說,他出去的時候還不知道要去哪裏;摩西因著信,帶領兩百多萬的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如同行走乾地;約書亞因著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妓女喇合因著信,接待探子,全家得救。而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這裏「時候不夠了」的意思,是指人的時間不夠。就如同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中所說的,耶穌所行的事若要一一地都寫出來,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21/25)。

  這麼多如同雲彩般的見證人,他們死的時候,都還沒有得到所應許的,但他們因著信,不以福音為恥,因為他們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更美的家鄉。我們也都當要放下世上各樣的重擔,脫去纏累我們的罪,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2/1-4)。

葉志偉主任牧師 2025.3.16主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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