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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福的確據:信心
信息大綱
經文: 羅馬書 4/4-8、10/9-10、11/33-36
一. 恩典與工價
1. 恩典:信從神
• 只要口裡承認耶穌為主
• 心裡相信主從死裡復活
• 就可以稱義,就可以得救
2. 工價:靠自己
• 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 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
•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
• 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
二. 有福的確據:相信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
1. 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這人是有福的
2. 蒙神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3. 神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什麼是有福的確據?耶穌基督是用恩典來對待我們,祂用憐憫來幫助我們。當祂不看我們的行為,不看我們的罪與過犯,我們在神面前就是有福的人。
《羅馬書》第四章4到8節中有三個福氣:
一、在行為以外,神稱他為義的,此人有福了。神稱人為義,不是看人的行為,而是人的信心使之被稱為義,所以我們因信稱義是有福的。
二、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我們舌頭上的話,我們的心思意念,祂都知道(詩139/1-4);這麼清楚的神,我們在祂面前,罪與過犯卻可得赦免、遮蓋,這是何等有福。
三、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在神面前能夠站立,罪得赦免,神說這人是有福的。因為罪不得赦免,就不得神的喜悅。
在基督教裏,我們信神,就是信祂的恩典。什麼是恩典?做工的得工價,這是該得的,不是恩典;恩典是不做工,神卻白白給我們,我們因信被稱為義,這是恩典(羅4/4-5)。口裏承認、心裏相信耶穌從死裏復活,他就可以稱義、得救,這叫做恩典(羅10/9-10)。我們相信神,神就赦免我們的罪,遮蓋我們的過犯。將來有一天,我們站在神的面前,神不稱我們是罪人,而稱我們是蒙恩的兒女。世上沒有一個義人,我們需要認識神。
什麼是工價?就是靠自己。世上所有的宗教,除了基督教講恩典,其他都講靠自己。保羅在《羅馬書》中表明了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羅11/33-36)!而我們的神看我們為至寶,在神家中,我們是永生神的兒子,同得產業,同為後嗣,領受神白白的恩典。
真正有福的確據,就是相信耶穌基督。每個人都需要神的恩典與憐憫。神揀選人以為愚拙的,叫自以為聰明的羞愧。從來沒有人見過神(約1/18),信或不信,就是將來神審判的界線。我們因信稱義,相信耶穌基督的寶血,基督教是恩典的宗教。
總結:什麼是有福的確據?耶穌基督是用恩典來對待我們,祂用憐憫來幫助我們。當祂不看我們的行為,不看我們的罪與過犯,我們在神面前就是有福的人。
葉志偉主任牧師信息 2024.10.20主日信息 風誠小組 丁培文傳道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