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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因為福音乃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如果我們心裏以福音為恥,就會落入灰暗、被仇敵所迷惑,因此若存有這樣的想法,就必須立刻悔改向神。
《羅馬書》第一章16-25節裏,保羅告訴我們五個重點:
1. 福音的本質:福音乃是神的大能。
2. 神的義:在福音上顯明出來,若不傳福音,就看不到神的公義。
3. 神的忿怒:將來會從天上顯明在不虔不義的人身上。
4. 神的事:因為自從創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雖然眼睛沒有見過神,但藉著祂所創造之物就曉得,無可推諉。
5. 人的問題:明知道有神,卻不將榮耀尊貴歸給神,還自高自大。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若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就會被扔在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因爲有這審判,基督徒會保持警醒。神不僅是創造者和救贖者,祂還是最後的審判者,然而祂也充滿了憐憫跟慈愛。因為神的忿怒是在天上才彰顯出來,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有機會在離世前呼喊主名,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這是莫大的恩典。神要救一切的人,但是人須要「相信」(羅1:16),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神要親自救贖我們,祂的公義在福音上顯明出來: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義人必因信得生,得到永遠的生命。
神愛世人,更愛祂的兒女們。我們知道宇宙萬物的背後,有一個神,但人不以神為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反而自以為聰明,將那些被造之物,作為一個偶像來敬拜,神就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神是輕慢不得的,祂是烈火;人是受審者,苦應該是由我們受。但人的罪性和驕傲,神是知道的,所以保羅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林後11:29)?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7:18),我什麼時候軟弱,就什麼時候可以剛強(林後12:10),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羅8:2)。
神的救恩是很清楚的。祂是創造者,卻是受難者;我們人是被造者,卻是受益者。神是救贖者,但反而是受害者;犯罪是我們,卻是神來替我們的罪,讓我們得救贖。我們是受審的,卻自高自大,神是審判者,但祂卻充滿了慈愛憐憫。願我們都能看見基督的救恩是何等浩大。
葉志偉主任牧師信息 2024.8.11主日信息
風符小組 梁安婷姊妹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