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12:11-14-人所當盡的本分

什麼是人所當盡的本分?所羅門為什麼透過《傳道書》特別提這一件事?「我兒,還有一層,你當受勸戒:著書多,沒有窮盡;讀書多,身體疲倦。」(傳12:12)。這段話在告訴我們什麼真理呢?

  所羅門王是《傳道書》作者,最有智慧的以色列王,富甲一方,過著榮華富貴的生活,這不就是大家所追求的人生嗎?但所羅門王卻告訴我們,日光之下,凡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為什麼?因為人會死。但日光之上就不一樣,認識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就可以得到豐盛的生命,但在得到豐盛生命之前,人要知道所當盡的本分。

  第一件,要受勸戒,勸戒什麼事呢?《聖經》一再告誡我們,不要倚靠自己的聰明,那要倚靠誰呢?就是我們的神,經文中的牧者,智慧人的言語好像刺棍;會中之師的言語又像釘穩的釘子,都是一個牧者所賜的(傳12:11)。思考一下讀書多,為什麼會身體疲倦呢?原因是知識沒辦法解決人生的大問題,就是死問題,所以神教導我們,祂的話就像刺棍一樣,聽了會不舒服,但對生命有絕對的益處,祂的話也像釘穩的釘子,幫助我們,在患難的環境中不致動搖,願我們的心都是好土,謙卑領受神智慧的話語。

  第二、願意敬畏神,而非懼怕神,「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12:13)。為什麼人會懼怕?其實是對未知的恐懼,所以敬畏神必須要認識神,不然會有兩種反應,一種是懼怕,然後遠離神,一種是自高自大,以為自己是神。感謝神!在十字架上捨命完成救贖,解決人罪的問題,使神與人的關係和好。讓我們愛慕親近神,因爲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羅11:36)!

  第三、要謹守神的誡命,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12:14)。好好讀聖經,明白神做事的原則,免得我們得罪神!無論是所做的、或是所想的,神都必審問。所以若是心中突發惡念,當立刻求主耶穌的寶血潔淨,從心中開始止住罪惡,「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

  主!我們要把祢的話存記在心裏,因為祢是道路、真理、生命,我們要一生敬畏祢,尊榮祢的名。

蔡偉和牧師信息 2024.1.28 主日信息
風娟小組 林美娟傳道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