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該如何行,才能救命而不致喪命?
這段話可以分成四種情況:為自己救命、為自己喪命、為耶穌救命、為耶穌喪命;前面兩者的結果都是喪失生命,只有後面兩者的結果才是得著生命(太10:39、路9:23-25)。這裏的生命也翻譯作靈魂,指的是永遠的生命。所以如果我們的出發點是為了牟利,就算犧牲自己,也無法得著生命;但如果我們是為了神、為主傳福音,那麼即使殉道了,也將得到永遠的生命,這個就是「救命」。
救命的具體方法就是「捨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放下自己的魂生命。我們的罪已經被赦免了,但是老我卻還在,神用愛來教導我們捨己,因為唯有如此,我們才能一步步更像耶穌,活出得勝的生命。
聖經中有四個人物可以反映出這個真理:
一、伯大尼的拉撒路(路10:38-42、約11:3-9、12:1-3):每當耶穌到伯大尼時,拉撒路的兩位姊姊馬大和馬利亞都會服事耶穌,但拉撒路卻甚少被提及,因為他以自己的事為重,沒有為神捨己。當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裏復活後,撒拉路作復活的見證;他從前為自己救命,最後失去生命,但經歷神的恩典後,就成了復活的見證。
二、猶太王希西家(王下20:5-6):希西家生重病後向神求更長的壽命,雖然他愛主,神也應允讓他多活了十五年,最後他卻沒有活出美好的見證。因他將聖殿的寶物展示給外邦人看,而引來日後巴比倫王的攻打。他所生下一任君王瑪拿西,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但自己沒有得著生命,也連累整個國家。
三、無知的財主(路12:19-20):財主為了救自己的命而將金錢放在首位,最後被神稱為無知的人,為了自己做盡打算,卻沒有一樣可以留存,最終自己也無法得到生命。
四、巴比倫王伯沙撒(但5:1-2,5-6,22-28):伯沙撒自高自大,高舉自己藐視神,玷汙聖殿的寶物,因此神數算巴比倫的年日,在天平裏顯出他的虧欠,並使他的國分裂歸與瑪代和波斯。伯沙撒與無知的財主一樣,為了自己而活,最後都喪失了生命。
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世上人靠自己、靠權力、靠金錢,最後都將喪失生命,但是我們若倚靠神,放下自己將主權交給神(捨己),就能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得到永遠的生命。
葉志偉牧師信息 2023.9.3主日信息
風楚小組 葉子楚姊妹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