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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總是從自己的立場去看問題,會引發層出不窮的問題,若從聖經認知每個人需要扮演的角色,並客觀從自己及別人的立場來全盤理解,才能解決人際關係的問題,我們可從今天《路加福音14:26》的經節,「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來解讀。
一、接受人的不完美
1.人的愛常有偏差:很多人都誤解這節經文,認為信耶穌的家人會被耶穌搶走!第一句話很關鍵:人到我(神)這裏來!正因人不完美,而需要到完美的神那裏!因為人常會要求別人給他期待的愛,例如子女要求父母愛他,父母也認為子女要孝順父母,但彼此都是用自己的標準去要求愛,這是有偏差不對等的愛!
2.人的愛都很有限:人的愛常常只愛可愛的,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但聖經真理的愛是「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林前13:4-8),所以愛不是享受,而是忍耐受苦;愛是有恩慈,要幫助需要愛的人;愛是不張狂,不以轄制的愛去愛人。但有限的愛要如何分配給很多人?人的愛永遠不能滿足人所需要的愛,最後終將失望!既然生命氣息都在乎掌權的神,我們即應關乎神一切所關愛的才是!
3.人的愛常是藉口:當跟從耶穌的門徒跟到一半時,都找藉口說要回去辭別家人。我們對神的愛也常有藉口,攔阻我們到神的面前,因為我們的愛有限,所以要來到愛的源頭,將愛的插頭接在源頭上,才能有源源不絶愛的供應,並將一切所需的,交託給愛人的神!
二、交託給愛人的神
1.愛是因神先愛人:不是我們能愛,乃是因為神先愛我們。也不是人先到神那裏去,乃是神先為我們捨身流血,完成贖罪祭的愛!「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7-8)。
2.愛神才能夠愛人:所以我們回應神的愛就是「愛神」,先接上「愛的源頭」才能愛人,愛神比愛人容易,因為神的愛永不改變,且應許愛我們到底!
3.愛人才是真愛神:愛人的能力是從神而來!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4:19-20)。愛神並愛人如己並沒有矛盾,因為人的愛不能滿足你,反會傷人傷己,所以必須先愛神,並勝過愛自己的家人,真正的愛是將人帶到神面前,讓永遠愛他的神親自帶領他一生,且進到永生的應許裏!
蔡偉和牧師信息 2021.5.9 主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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