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5:18-從神生的

凡被生的都會有生他者的樣式,我們既是從神生的,就會有神的特質:必不犯罪。但是身為神的兒女,我們的罪已經被赦免了,為什麼成為了新造的人以後還是會持續地犯罪?我們要如何克服並得勝?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翰壹書5:18)

  人活在世上,怎麼可能必不犯罪?本章經文乍看之下可能會令人懷疑;如果回到《啟示錄》21章8節:「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這些就是我們會犯的罪;所以從根本說起,罪就是人不要神、與神隔絕。但是身為神的兒女,我們的罪已經被赦免了,為什麼成為了新造的人以後還是會持續地犯罪呢?

  凡被生的都會有生他者的樣式,兒女會有跟父母相似的外貌、為人、與價值觀;同樣地,既是從神生的,就會有神的特質:必不犯罪。更具體地來說,就是有神的眼光,也就是以永恆的角度來看待今生的事物;既然有永恆的眼光,知道將來會有審判,就不會為了當下的衝動或私慾而犯罪,因為時間有限,實在不值得我們浪費在會得罪神的事情上。有了神的眼光後,還要有神的思維,讓我們能夠悔改並堅持不再持續犯罪,不在罪中打滾,並且捨己;如果我們有神的思維,不再看自己,那麼也不會依從私慾去做得罪神的事情。

  這些都不簡單,但是我們須要持續堅持,用神的思維每天心意更新而變化,提醒自己,我們是可以不犯罪的,因為我們是從神生的。耶穌也必為我們代求、保守我們不再犯罪,因為在聖經中神就是這樣不斷地提醒我們是蒙受保護的,讓仇敵無法害我們或是摸著我們,讓我們不被犯罪引誘、並且敵擋仇敵、不被控告。

  我們只要還有生命氣息,神就給我們悔改的機會,我們應當把握這些機會,並盼望將來在永恆國度中不再犯罪、不再悲傷、而是享受神所賜給我們豐盛的產業。勉勵弟兄姊妹要把握我們有限的時間,不要活在罪中、不要持續犯罪、不要給仇敵留餘地來控告我們。

蔡偉和牧師信息 2021.3.21 主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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