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第3章-主的靈在那裏 那裏就得以自由

  主的靈在人裏面,人就得以自由,而所謂「自由」就是不被捆綁;但人因臉上有帕子,不照著神的旨意去行,而是照著自己喜歡的去行,因此常受到屬世事物的捆綁,如名譽、金錢、手機、人際關係等。因此,保羅藉由《哥林多後書3》告訴我們如何不被捆綁。

  神當時將祂的律例典章寫在石版上,讓摩西帶下西乃山教導以色列人遵守。摩西下山後因為有神的同在,臉上充滿神的榮光以致以色列人懼怕,因此,他用帕子蒙在臉上。然而,摩西臉上的榮光日漸消退,為了避免以色列人跌倒認為他沒有神的同在了,因此摩西繼續將帕子蒙在臉上,不讓以色列人知道。保羅在這節書信中講的就是這個典故,我們現在既然已經有從神而來的光、一個永不熄滅的光,為什麼還要繼續用帕子蒙著臉呢?我們應該要拿掉帕子,不要再靠律法上的字句,而是要靠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

  舊約律法的目的是要人知罪,但是罪卻是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因此不犯法不代表沒有犯罪。然而,律法中的字句卻是叫人死(因為讓人知罪),因此是屬死的職事,但即使如此,仍有榮光(像摩西一樣),更何況是我們現在屬靈的職事(包括真理的職事、福音的職事等)豈不是更有榮光嗎?只要是服事神就都有榮光,但是若是憑著自己的行為與想法去服事,這個榮光遲早會退去;若要持續發光,則這個榮光必須要是從我們裏面發出來的才可以。

  新約的服事叫做稱義(屬靈)的職事,不是舊約中神用墨寫在石版上,而是神用聖靈寫在我們的心版上,因此我們應該每天都充滿榮光、每天做神的職事、每天愛主傳福音;我們不應該再被字句捆綁,而是讓其中的精義(聖靈)使我們得著自由。故此,我們既然有聖靈在裏面,就應該除去臉上的帕子,嶄露神的榮光,使自己與身邊的人得著造就;若是不除去帕子,心眼被蒙蔽,我們對主的認知就只有字句,當困難來到時就會跌倒。

  最後,我們除去帕子後應當大膽講神的話,除了嶄露神的榮光外,我們也因遵守神的旨意而發出榮光;榮上加榮,確實實踐出:神的靈在哪裏,那裏就得著自由。

葉志偉牧師信息 2020.11.15 主日信息
葉子楚 姐妹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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