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2章(1)-心意更新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一開始就講到要將身體獻上討神的喜悅。

  神所喜悅第一是獻上身體當作活祭;活祭在舊約《利未記》是指燔祭,是全部獻給神的。現今神的羔羊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獻上,祂一次獻上永遠有功效,因此再不需要祭壇及外在的獻祭。將身體獻上指的就是要有行為,用有形體的身體來服事神。活祭另有兩個意義,第一是要你活的時侯來事奉神,死了就無法事奉神。第二是要你心甘情願,神不論任何事從不恐嚇強迫你,都要你自己心甘情願。

  神所喜悅的第二是要心意更新而變化,不要效法這世界,靠著聖靈所賜的信心,來改變我們生活的形式,並在心思上作徹底的改變。當你願意心意更新而變化,不效法世界時,神就讓你察驗,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相對若我們心意不更新且效法世界,信主以後還是用世界老套的方法,去想神屬靈的原則,這是神不喜悅。世界的方法就是講經驗,好比說經驗告訴我們有錢就要存下來,越存越多才是好的,聖經卻說要多多奉獻,神有加倍的給你,因為多種多收(林後9:6)。用世界經驗的方法在屬靈上是行不通的。因為神是做新事的神。

  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為要常常心意更新討神的喜悅,察驗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看聖經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每件臨到我們身上的,在神看都是善良可喜悅的,你會因此可以凡事謝恩。

葉志偉牧師信息 2020.3.1 主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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