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要等看見了才信,但是,人的肉眼本就無法看見神。《聖經》如此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19-20),因此,神會讓我們知道祂的存在,但不是透過肉眼,而是顯在人心裏。從下面四個管道,神對我們的心顯明祂的存在:
一、從聖經:
《聖經》裏記載「神的創造、神的救贖、神的審判」,從始至終,從天到地,完完全全,講得很清楚。這是其他宗教所沒有的。《聖經》告訴了我們,關於神,我們該知道的一切。
二、從宇宙
就如同前段經文所述:「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自然界的設計是如此美妙、精巧,難道背後沒有一位偉大的創造者嗎?
三、從人性
從「人性」也可以證明有神。
1. 喜愛真善美:人的本性都是追求「真善美」。就算是有人喜歡吃古怪的食物,但那也是他覺得很美味才去吃的;人所喜歡的對象,也都是自己覺得美的,「情人眼裏出西施」。而「真善美」正是神的屬性。
2. 盼望永生:我們都渴望永恆,也都會懷著希望,願明天會更好。而「永恆」,正是只有神能帶我們進入。
3. 知道自己的不足:就如古人所說的「學海無涯」、「吾日三省吾身」。我們心裏其實都知道,自己達不到完美的境界;也很清楚,人的力量有限,有一種力量是高過人類的。
四、從猶太人
1.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到12支派
2. 從建國到滅亡
3. 從滅國到復國
從猶太民族,也可以證明神的存在。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距今約4000年前誕生,而他的後裔至今仍然存在。此外,以色列這個國家更是充滿傳奇,從掃羅王(約西元前1100年)建國,經歷分裂、滅亡(北國滅於西元前722年,南國滅於西元前586年),竟還能於滅國兩千多年後復國(西元1948年)。反觀中國歷朝歷代更迭,沒有看見一個朝代能於千年後再度復興。若沒有神的應許和保守,以色列怎能不融化在歷史的痕跡裏?
結論:
眼見不一定為憑,眼不見的,也不一定不存在。像空氣雖然看不見,但若是抽空,我們立刻就會發現無法呼吸。我們肉眼雖無法看見神,神卻早已透過各樣管道,顯明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