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5章-因信稱義的福氣:主觀的經歷

  燈泡接了電怎麼會沒亮,那一定是某地方出了問題,做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是很有福氣的,如果你覺得沒有,那一定是某地方出了問題。聖經《羅馬書》說因信稱義,意思是:我接受耶穌基督成為一個基督徒,成為基督徒,神說你是有福的,是每個身為神的兒女都可以經歷到的。然而這個福氣是主觀的經歷,而不是客觀的,若你覺得沒有一定是某方面出了問題,到底是什麼呢?

一、與神相和

  人最大的問題就是:「神真的愛我嗎?神是公義的嗎?」神創造世界時原本沒有罪,《羅馬書》5章12節:罪是從撒但來的,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這一人指的就是亞當。撒但利用亞當的失敗使罪進到世界,而死亡又是從罪出來的,所以人會死亡是因為罪的關係。然而神愛我們,為了解決罪這個問題,神用了極大的代價讓神的兒子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所以我們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與神和好。與神和好最棒的就是:不管我們面臨的環境如何,只要我與神和好,我就會感到安全,因為神永遠與我站在一起,這是第一個福氣。

二、與人和睦

  當我們跟神的關係和好,我們與人的關係自然就會改變。《腓立比書》中二章三節提到:「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在團體間不要分你我,不要太過重視貪圖可有可無的虛名,若我們與人相處時可以謙卑自己,凡事看別人比自己強,那我們就做到與人和睦的關鍵,這是第二個福氣。

三、以神為榮

  信主之後也不是一帆風順,仍會遇到很多不喜歡的環境,然而我們在難處中可以忍耐、可以冷靜分析現況,因為了解神是祝福的、神不是為難我們的。 就像父母叫小孩子讀書,他一定不喜樂,但在讀書過程中忍耐、了解到讀書的好處,就可以把書讀好。了解神的出發點是都因為愛,凡事以神為榮,是我們的第三個福氣。

四、以神為樂

  所以不管環境是高山或低谷,有神做我們的後盾我們就能凡事喜樂,不管是聚會、讀聖經、唱詩敬拜,都會感到開心。在患難中忍耐不怨天尤人、在忍耐中明白神要我們學習的功課,學到了我們的人生就是一條寬闊大道,凡事喜樂往正面看,是我們的第四個福氣。

  做為基督徒我們都是有福的,如果您遇到不管是在健康上、財物上或人際關係上的問題,你要好好檢視這四個福氣你缺了哪一個。只要來到神的面前倚靠神、讀神的話,在真理裏我們得著自由,就有主觀經歷的幸福,這種喜樂是環境或你的敵人奪不走的。

葉志偉牧師信息 2019.11.24 主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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