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2章-神不偏待人:公義審判

  你要人怎麼待你,你就要怎麼待人。我們能輕鬆做到這點嗎?其實還真不容易做到。在我們當個員工時,總是希望老闆能多給點薪水,但如果等我們當了老闆,大概都會忘了自己在當員工時,多渴望老闆能夠多發一些薪水。所以我們只能承認我們做不到,真的需要神的恩典。

  世人面前有兩條路,一條靠恩典,相信耶穌基督,罪得赦免;一條靠行為,相信自己。當我們靠著我們的好行為或是高道德來行事,就容易在不經意之間論斷了別人,就連聽道也經常是為別人而聽,總覺得自己能得救是因行為比別人好、道德比別人高,忘了得救是靠著神的恩典。一旦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就責怪別人:都是因為別人才會害我變得如此,不懂得檢討自己。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馬書2:3-4)。

  將信仰視為只是一種宗教的人,經常自以為聰明似的,想成為別人的師傅,以為自己是在為別人領路,就藐視了神的寬容、恩慈跟忍耐。卻沒有意識到神的恩慈是為了給人機會悔改,以為自己反正還不是活得好好地,但神的審判標準是一百分,光靠行為,我們做不到一百分。

  感謝主今天有福音傳給我們,這福音是神的義、是神的獨生兒子耶穌、是神的復活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當你相信,福音就是一個好消息,所以我們要接受福音,因為將來審判不是依照我們的行為,是用真理來審判,而真理就是耶穌。

葉志偉牧師信息 2019.10.20 主日信息
風祝小組 蔡惟鈞 弟兄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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