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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堂我們讀到約伯記第八章,第二位朋友比勒達相信神是公義無私、賞罰分明的,約伯有如此遭遇,必定是得罪神了。因此,他勸約伯別再爭辯,應該向神認罪,因為「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惡人…惡人的帳棚必歸於無有。」(伯8:20-22)。
接下來,約伯緊接著回答比勒達說:「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伯9:2),約伯就是在說,「你說的我當然知道,問題是,誰能做到神眼中的完全呢?」約伯記第九章記載了約伯對比勒達的回覆,我們可以大致歸出五個點:
1. 誰能與神爭辯?對神剛硬呢?
2. 誰能阻擋神?質問神呢?
3. 誰能在神的面前稱義呢?
4. 人的善與惡、在神面前都要滅絕!
5. 人受害!在神面前!沒有人是無辜的!
約伯的時代還沒有聖經,所以,他似乎隱約察覺了一些真理,卻無法更多明白。約伯困惑於自己的遭遇,認為自己行為端正,為何審判世界的神善惡不分。而比勒達所認定的神學「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似乎無法反駁,但對於約伯來說,比勒達不過就是空談神學而已,對於沮喪的約伯來說一點都沒有幫助。
我們現在能擁有聖經啟示是幸福的,對於約伯所發出的那些疑惑,我們知道答案了!一方面,的確,在神面前沒有人可稱為義,善人惡人本都是該滅絕的,但如今耶穌基督的救恩已經做成,靠著寶血我們都能得救,是有美好指望的。
另一方面,聖經讓我們明暸「人所做的一切事神都知道」,雖然就現實看來,有些好人正在受苦、做惡事的人卻逍遙法外,然而我們可以確信,神是公義的,未來每個人終將面對審判。
況且,聖經還指示我們,當我們生活中遇見無法理解的遭遇時,還可以禱告求問神,可以跟神親密對話。如此偉大的救恩和啟示,我們怎能忽略呢?
葉志偉牧師信息 2019.4.9 禱告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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