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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法眼中的約伯,總括來說就是「罪有應得」。以利法的言論,記載在《約伯記》第四、五章。上一堂我們從第四章讀到,在以利法的觀念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他甚至提出他那不知從何得來的異象和啟示,以便證明他的觀點是對的,證明他是瞭解神的人。
在第五章的記載中,以利法繼續闡述他的觀點。「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患難也不是從地裏發生。」(伯5:6),他認為環境並非邪惡,人之所以患難,乃是自己埋下惡的種子,不可責怪環境。以利法用了一首詩頌讚神(參考 伯5:8-16),並勉勵約伯要像他一樣謙卑仰望神才能得福,畢竟神是「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將哀痛的舉到穩妥之地」(伯5:11)。隨後,他更期勉約伯:如今遭遇了這種下場雖是罪有應得,但是沒有關係,好好地珍惜神的管教,好好地悔改,到末了神必醫治和賜福(參考 伯5:17-27)。
以利法的某些論述乍聽似乎合理,他那首讚美詩的內容也看似正確,然而,人生不是是非題也不是選擇題,很多事情是我們無法解釋的。有人一生服事神,卻得了絕症;有人勤奮工作,卻被公司解僱。天上所發生的事我們不能完全明白,我們只知道:人生的難題,在神有巧妙的答案。
弟兄姊妹,當我們陪伴身於苦難中的朋友時,我們不要試圖去解釋別人所遭遇的事,也別做那個說風涼話的人,話一多可能就成了定罪。別人經歷了多少痛苦我們是不會明白的。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安靜地陪伴他們走過。
葉志偉牧師信息 2019.3.12 禱告會
風廷小組 陳怡伶 姐妹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