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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曾寫說:「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前4:18),到那時候,審判會從神的家、神的子民開始。因此,我們要常常問主說,我們在主的眼中是怎樣的人,免得到時候哀哭切齒。
約伯是我們的榜樣,因為,神在開場白就講了祂對約伯的評價:「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1:1)。
一、完全正直:
完全正直就是思想不乖僻、不彎曲。人都有一套自己的想法和邏輯,但是,神希望我們單純相信祂,就像幼年孩子單純相信自己的父母。
二、敬畏神:
敬畏神就是不以神為愚妄、不妄評。當約伯失去所有外在的東西,萬分痛苦時,他仍然「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他沒有發怨言。所以緊接著,神就肯定約伯「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伯1:22)。當我們對神有敬畏,明白祂在一切的事上掌權,就不敢妄自論斷。就如一位病人相信醫生、尊重他的專業時,當吃藥發生拉肚子等副作用,他就不會氣沖沖地跑來責怪醫生。
三、遠離惡事:
遠離惡事就是要常常自潔、獻燔祭,怕犯罪棄掉神。「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着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伯1:5),從經文我們可以得知,當約伯的兒子們舉行歡樂的宴會後,他都會提醒兒子們自潔,並且為他們獻燔祭,深怕兒子過度享樂,以致得罪神。
約伯因為「怕」犯罪棄掉神,因而主動提前採取行動。我們也該如此,舉例來說,如果你是個很容易賴床睡過頭的人,在聚會的前一晚,就該拒絕會讓你熬夜太晚睡的活動。
以上三點,是神對約伯的評價,也是我們的追求。我們要常常留意,常常求問主,我們在祂眼中是怎樣的人?這樣,當我們面臨困境、或面臨抉擇的時候,神的引導自然就會清晰出現。並且,當我們與主面對面的那天,將會得到主的稱讚和獎賞。
葉志偉牧師信息 2019.2.12 禱告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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