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的秘訣-傳福音應有的原則

  講傳福音秘訣之前,我們要從聖經來了解傳福音應有的原則。保羅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林前9:16-18)。

  一、傳福音的時候不可自誇,若傳福音為了自誇,這樣的福音沒有果效。教會也是一樣,不因活動、事工等自誇。

  二、傳福音的時候是不得已的,跟你喜不喜歡、高不高興都沒有關係,傳福音對基督徒來說就像呼吸一樣是很自然的現象,並且不得不如此。

  三、不傳音就有禍了,業績不好、生病等這些地上至暫至短的,不算是禍,地上的事都會過去,那殺身體不殺靈魂的不要怕他。真正的禍,是將來在天上,有可能神說我不認識你。

  四、傳福音不是怕禍而傳,是因為我們被神白白救了,就會想要甘心地去做。我們若甘心地去做,就得獎賞(忠心又良善的僕人),若是不甘心,神所託付的責任我們也盡到了。

  五、福音是神給的恩典,也是白白賜給我們,因此福音也要白白給出去,若是傳福音卻要對方奉獻,這樣的事是得罪神。而我們傳福音所花費的代價,在神那裡會成為報酬。

  一開始提醒我們傳福音不可自誇,傳福音與喜不喜歡、高不高興沒關係。不傳福音將來在神面前就有禍,但是傳福音也不是怕有禍而去傳,因為傳福音也是神託付給我們的責任。福音白白得來也要白白傳出去。所以基督徒們無論得不得時都要傳福音。

葉志偉牧師 2018.7.7【傳福音的秘訣】培訓課程信息
風騰小組 周志騰 弟兄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