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的人

  1997年,我24歲,身份升格為「父親」。接著6年當中,我成了3個孩子的父親。年少輕狂的我雖有父親之名,卻沒負起一個父親應有之責任,那時未信主的我,每天只知道玩樂,跟酒肉朋友花天酒地,每晚都凌晨3、4點帶著濃厚酒意回家。家事我完全不會做,比如泡奶,換尿布,洗澡,帶孩子等等…。有時難得待在家裡,孩子吵鬧我便很生氣地斥責他們,導致孩子們看到我都離遠遠的。我想,孩子應該認為我是壞父親吧!

  2005年,因爲受不了我的種種惡習,前妻與我離婚了。孩子們跟著母親生活,我便隻身前往台北工作。當我失去後才想要珍惜,但一切似乎太遲了。雖然我試著禰補錯誤,努力地將工作所得寄回,但徒勞無功。幾年之後,便漸漸地與他們疏遠了,甚至完全不聯絡。

  2008年,我認識了我現任妻子雅琪。認識交往的頭3年,我一直以為我有改變了,但事實上並沒有。我依舊是之前失敗的我,因此,也傷害了雅琪以及她的家人,導致分手。直到2014年底,我遇到葉麗美傳道,她將福音傳給了我。感謝神,祂在我42歲這年呼召我回家。我本來是不好意思拒絕麗美傳道,便勉強到教會參加聖誕特會,但是,一聽到詩班唱詩,我眼淚卻不自主地狂流,當下心得釋放,有種遊子回家的感覺,內心澎湃記憶猶新。很快地,隔月我便提出受洗的要求,成了基督徒,還立刻參加教會的讀經列車、委身教會服事,並且不再聯絡之前的酒肉朋友。

  神很奇妙,我與雅琪分手3年,而在我受洗之後,我們再度開始聯絡並重新交往。初期,因我之前深深傷害了他們家庭,所以,她的家人極力反對我們再度交往,兄弟姐妹甚至不惜與她翻臉,父母親為此流淚。但雅琪依然不顧家人反對,執意與我攜手面對未來。在雅琪的堅持下,我與她的父母懇談。他們家雖非基督徒,卻因著我信主(岳母覺得人需有信仰並要虔誠),願意重新給我機會,即便他們心裡非常不捨女兒嫁給我(離婚,有小孩,又沒錢…)。2015年8月6日父親節前夕,我與雅琪登記結婚,沒有婚禮、婚紗照,沒有親朋好友祝福,甚至連家人的祝福都沒有。我真的非常感謝雅琪,為了我,承受委屈。

  婚後,雖然我們常有摩擦,也會為了信仰的問題大大爭吵,但每當我在氣頭上時我就禱告,主便讓我更能愛護她。神的恩典持續在我們身上彰顯,無論是事業、健康,祂都保守著我們。我也在教會中盡心盡力服事主,並學習將難處交託給神。神奇的是,在神的幫助下,我開始取得雅琪家人的信任,她的弟弟和妹妹態度更是有極大的翻轉。

  婚後第2年,我們生了一個孩子「品謙」,這名字的含義是「在人前有品德,在神前要謙卑」。再度做父親,我向主禱告:「感謝讚美我的神,謝謝主願意再次把祢的產業託付讓我管理。即便在前半段人生中,我是個不稱職的父親,主仍讓我能重新學習如何做好父親的角色,感謝主!求主也賜下智慧讓我來帶領我的家庭!」

  我感謝神,祂讓我們夫妻能夠擁有品謙這孩子。葉牧師教導我們,神為每一個人量身訂做計劃書,我也不例外。曾經,我做父親的角色不及格,神就給我機會重修學分。品謙是我第四個孩子,從他在母胎中、產檢,直到生產我都陪伴。我求神給我能力來學習照顧嬰兒,並幫雅琪坐月子。靠著神,包括洗澡、換尿布、做月子餐…等以前我從未做過的事,我一手包辦了!

  2018年父親節即將到臨,我感謝神讓我再次能在我所有的孩子面前,做他們堅固的靠山,「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我感謝我身邊弟兄姐妹的扶持,更感謝我的神!

風祝小組 李奇明 弟兄 201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