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創造的真理與科學的邏輯

  邏輯(又稱理則、論理、推理、推論),通常以:歸納推理、溯因推理和演繹推理這三個部份,來直接或間接推論和證明的思想過程。而邏輯是需要給定特定假設條件為前提(未必是已經證明的科學事實),進而與其他已知因素比較來做分析事實與推斷關係,來得出一個結論。由此可知邏輯沒有絕對對的,對邏輯的認同也會因著心情好壞有所差別。

  以邏輯思考看似部分都對,但也會有例外:比如用邏輯去思考《聖經》。《聖經》記載「神創造天地」、「童女懷孕」、「水變酒」等史事,有些人卻說不合邏輯。

  我們先了解一下《聖經》:《聖經》就是神的話,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不是為了滿足人的想法及好奇心的。而《聖經》所講的「真理」是什麼呢?耶穌說:「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約18:37)。真理透過耶穌被證明出來,認識耶穌就是認識神-聖經真理(約8:19)。

  用邏輯思考「聖經真理」最大的矛盾點就在於「創造」,人們寧願去相信進化論、化石理論、物競天擇假說等等謬論,卻不相信神偉大的創造。雖然「創造」在邏輯上充滿矛盾(創1:1-5),但是《聖經》並不是為了教導我們認識、明白科學的書,因為人的智慧非常有限,所以神用非常簡單的方式(話語)啟示我們(不是用難解的計算式過程)。好似生病去看醫生,看完醫生後領藥,照指示吃就會痊癒。不需要研究這藥是誰設計的?內容物是什麼?哪裡製造?過程衛不衛生?只要相信醫生就會照指示吃。因此《聖經》首要就是要「相信」。

  《創世記第一章》講到起初(創1:1),從此有了空間與時間的開始;講到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創1:2),神並不會創造空虛混沌的地方,被創造出來的地方之所以變成空虛混沌,因神的創造空間被撒旦破壞了(賽14:12-17、結28:12-18、路10:18);講到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孵化與翱翔(創1:2);也講到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3、來11:3);以及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1:4-5)。

  廿世紀科學家愛因斯坦發現:世上萬物的兩種本質:能量與質量,是可以互相轉換的。神首先創造光,因為神就是能量,神要創造世界一切物質時需要的就是光(能量)。如此說來神的創造豈不就完全符合科學!而神創造光,就是神要我們人類跟隨祂,跟隨神就是在光中。

  愛因斯坦說到他相信「神」的存在:「因此,今天科學沒有把神的存在證明出來,是由於科學還沒有發展到那種程度,而不是神不存在。總而言之,人的五種感覺是有限制的,無法感覺出神的存在,科學也無法否認神的存在。因此,我們應該確信神的存在。」

  這樣的說法也說明我們人的智慧真的非常有限,神的存在未能被證明,是因為現代科學尚未發展到那種程度(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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