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著平安、滿有能力-愛在光中

  小時候對著未來的人生,懷抱著許多美好的憧憬與期待,總以為人生可以只有快樂、沒有悲傷,總以為只要長大,就能跟女超人一樣,很多事就可以辦得到;但跟著年歲的增長,愈來愈明白:人生不如意的事十常八九,痛苦與難處,無法避免;而長大後的我也沒變成女超人,有太多的事,依舊還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不如意」常常是因為和「律」相違背,例如:國家有法律、軍隊有紀律、人的作息要有規律、宇宙萬物之間有定律…;有律就會有「規範」、不可能事事如意,規範是有原則的,不可能任意妄為,但規範同時也保護著我們、使我們得到保障,於是我們可以得到平安與自由。

  自由,不是放任,不是為所欲為、毫無規範。不願受規範的人生,沒有方向、漫無目的,是脫序的!真正的自由,是心靈能得有滿足與平安,想要改變生命,必須認識自已正所處的光景、對未來才能有盼望;能夠勇於認錯、並且真心悔改的人,才能擁有真正自由。

  有一個律,比我們所知的一切定律都還要偉大:就是有一位神愛我。無論環境如何,只要我願意接受、順服在這律之下,便不需要成為一個女超人就可以滿有能力,也不再需要感到心有餘而力不足,因為耶穌基督已經給了我不再被世界綑綁的自由,使我活在神的愛與光中,喜樂充足、得著平安。

風惠小組 謝紫驊 姐妹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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