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詞(19):審判

  神的計畫裏共有三部分:創造、救贖、與審判。神所創造的一切都是好的,但因人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使一切都走向滅亡。神因此差遣祂的兒子耶穌來進行救贖,只要信就能稱義。在救贖計畫裏,有人因此認識主,但也有人拒絕主。不管認識或拒絕,最後結局都是面對審判。舊約中已講到審判,從《創18:25》中可以知,審判不是人的工作,而是神的工作,對祂來說是容易的,但對人來說是複雜難想像的,所以人不要想扮演神如何來審判,或想神為何還不審判,否則會陷入困惑無知的痛苦中。

  審判可分為4個部分,有些已經完成,有些正在進行,有些則還沒發生。分別是:

一、各各他上對耶穌的審判(已經完成)

  《太27:45-46》中,耶穌是無罪無瑕之神的羔羊,為要救贖我們而擔當世人的罪,以無罪取代有罪,在十架上接受神公義的審判。因厭惡罪的緣故,父神離開了背負世人罪孽的子神,這是三一真神第一次彼此相離,透過審判耶穌而完成了救贖。

二、對教會的審判(正在進行)

  《啟1:20》提到,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可見每個教會都有神的使者在觀察教會。燈台指的是教會的見證,教會人數多不一定代表就有見證,人數少也不一定代表沒見證。《啟示錄》講到的七個教會,只有「士每拿」及「非拉鐵非」這兩教會得稱讚,是為神受苦(士每拿)及彼此相愛(非拉鐵非),而其他五個教會則受神的責備。教會如果不聽也不願意悔改,神說就要挪去這教會的見證。因此切不要追求教會某些事工上的成功,卻失去見證,否則到神的審判台前,神說我不認識你。

三、基督台前對神家的審判(還沒來到)

  《彼前4:17》講到:「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因為神愛教會,教會是基督的肢體,就是一家人,所以審判從神所愛的家人起首,然後才審判世人。神家的審判是審判甚麼呢?這個審判不是永死跟永活的審判,而是「忠心良善」或「又悪又懶」的審判。

  不論忠心良善或又悪又懶,都是神的僕人,《太25》中所提到的都是願意服事神的僕人,但有的僕人警醒,有的僕人不警醒。《林後5:10》講到:「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那在教會裏的綿羊或山羊,麥子或稗子,到了基督來的時候就要分開,在基督的台前受忠心良善或又悪又懶的審判。所以,人沒辦法分辨,也不要自己去分辨,審判是耶穌的權柄。

四、基督台前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還沒來到)

  《啟20:11-15》,大寶座前的審判,是永死與永活的審判。在世上不相信神的,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要接受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結果就是永死。大寶座前完全沒有辯解及轉圜的機會,真是可怕,因此人當趁著生命仍有氣息,要相信我們這位從無變有,從死裡復活的耶穌,只有祂能使我們免去大寶座前的審判。

葉志偉牧師信息 2017.10.17 禱告會
風培小組 周志騰 弟兄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