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是神給的產業

  我一直認為,兒女是神給的產業,所以我一定要管教好,也盡力扮演好母親這個角色,任何為孩子好的事,都盡全力去滿足,包括游泳這件事。由於孩子從小鼻子過敏,有醫師說唯有藉著游泳才有機會改善,所以從小學二年級開始,我就開始清早帶著他去上游泳課。

  成長在名人之家,孩子其實壓力已經很大,再加上身為母親的我,認為孩子若沒教好,就會羞辱神的名,故採取嚴格的管教方式,在家中,我就像一名「教官」一樣。當孩子還小的時候,非常聽我的話,在游泳的學習方面,也都很穩定並且拿到好成績。但是到十七歲左右,我的管教方式再也行不通,孩子越大,我們的溝通就越困難,親子關係逐漸降至冰點。

  有一天,兒子跟我說:「媽媽,我不想游泳了」,於是回問他說:「那你想做什麼?」,他卻說:「我也不知道!」,這個反抗的舉動讓我非常錯愕。過去我非常嚴格地要求他們,一旦他們有稍微做不好,我就會不留情地嫌他們,雖然我認為這樣做是為他們好,而且他們也如我所期待地拿到好成績,但如今親子關係卻落到這種地步。於是我開始尋求各種親子教養課程,然而我們之間的關係仍然沒有明顯改善。為此,我每天跪著跟神禱告,尋求祂的幫助。

  去年,我在風一族的讀經小組中,聽到葉志偉牧師說,做父母的,要做出榜樣,身教重於言教,而不是靠嘴說說而已。牧師的教導點醒了我,於是我回到神面前,認罪悔改。過去的我,自以為是在嚴格管教、為孩子好而要求他們,但其實我也因此放大檢視了他們每一個缺點,挑惕每件小錯誤,忘記從心「接納」我的孩子、接納他們的「不完美」,以致於我們關係惡化,孩子們也不願再溝通。《聖經》中提到,神要我們彼此「接納」,所以我也應該完全地接納我的孩子們。而且,當我想完全掌控我的孩子時,其實也代表我不信任神,沒有放手交給祂;當我嫌棄孩子的時候,其實也是在嫌棄我的神。

  當我做出改變,完全接納孩子而且不嫌棄他們時,我突然發現,我的孩子有好多的優點,都是我過去沒有發現的,是值得我欣賞的。孩子們也開始有笑容,覺得媽媽有些不一樣了。感謝神的提醒,我學會以正面的話語來鼓勵孩子,像兒子這次參與世大運,我也幾乎每場都出席幫他加油。我也看到孩子更有自信了,雖然這次水球比賽幾乎沒有贏面,但我兒子在比賽的過程中,仍然堅持不放棄,他跟我說:「觀眾都沒有放棄,我們怎能放棄!」感謝神在我們家中做奇妙的事,改善了我們的親子關係。

  「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羅馬書15:7)

風青小組長 蔡青樺 姊妹 2017.9.3

#教養 #親子關係 #其實也適用於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