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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是四姨帶我們全家去教會,我是1997年在大學受洗信主,之後我的父母也在長老教會受洗,對我而言,去教會有說不出的親切感,就像是回到外婆家一樣,我羨慕那些信主的家庭,因為他們對孩子無比寬容、接納,有滿滿的愛。
其實我是一個極度自卑的小孩,需要靠成就來滿足虛榮感,包含信仰的態度,我認為自己一定要很好、具有優秀條件才能成為基督徒,雖然受洗、信主之後,還是常常得罪人、也得罪神,但神光照我,讓我對《聖經》的胃口和眼光打開,也總算體會到:「世人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因為服事,我認識了我的姊妹,因為有兩位可愛小孩,我不僅學習當一位父親,也透過家庭關係,更能認識我的天父。也因著信仰,我也才知我的得救不是徒然的,我和父母得救是四姨為我們家付上禱告的代價,因此改變我的人生,好幾次真是體會到《聖經》所寫:「祂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是我隨處的指引。」。
感謝主!上帝的恩典帶我重新認識教會,也認識許多渴慕被上帝更新的人,感謝主,吸引我來到祂面前!
風泉小組 董書屏 弟兄 2016.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