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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個作夢的人,流淚撒種,必要歡歡樂樂地把靈魂帶回來!
《詩篇126》可以分為三段,有兩種解釋。第一種解釋事實,舊約以色列分裂為南北兩國,北國以色列在主前722年被亞述帝國所滅,南國猶大國是在主前586年被巴比倫滅。目前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有八成是猶大支派,還有部分是便雅憫支派及少許利末支派,然而,其他十個半支派還未找到。
第1到3節提到被擄的人歸回到大君王的城:錫安山,即耶路撒冷,以色列人從巴比倫和亞述帝國回到耶路撒冷城,好像作夢一樣,只能滿口喜笑、滿舌歡呼,被滅的國能夠再復國的,只有以色列國,我們只能用讚美及感謝來述說神的恩典,因耶和華為我們成了大事,如第3節提到「耶和華果然為我們行了大事,我們就歡喜。」真的如作夢一樣。
第二種解釋,是對我們新約的子民來說,我們都是被擄的人,是被黑暗權勢所擄,許多人不知道我們都是為奴的,自以為可以作主人,其實不然,他們都是被背後的黑暗權勢所控制;因為人類都犯了罪,無法自行作主,我們不是作神的奴僕,就是作撒但的奴僕;不是作光明的兒女,就是作黑暗的兒女,沒有另外一條路;基督徒也是無法作主,因為我們的主人是耶穌基督,是耶穌基督用愛的綑索綁回來,成為愛的奴僕,神是永遠到永遠活著,不像撒但從永遠到永遠死亡。所以當我們被神救回來,好像作夢的人,有一天,在天上知道耶和華果然為我們行了大事。
第4節告訴我們什麼是大事,「耶和華啊,求祢使我們被擄的人歸回,好像南地的河水復流。」舊約的南地就是希伯崙,也是神設立的逃城,當初亞伯拉罕及羅得因為牛羊太多,要搶草及水,亞伯拉罕讓羅得先選地方,羅得選東邊,亞伯拉罕就選西,就是希伯崙,而希伯崙沒有水,所以河水復流,就是神蹟,神把不可能變為可能,才會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我們家人還未信主,他們是被撒但擄去,不要恢心,流淚撒種,必要歡歡樂樂地把靈魂帶回來!
葉志偉牧師信息 2021.10.19 禱告會
風凰小組 徐婉儀 姐妹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