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英國傳福音 p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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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加福音》16:10」。我牢牢抓住這句話,把傳福音當成生活的一部分。

  不僅在家裡,我也在公共場所傳福音。接送孩子上、下課,是我傳福音的兩個重要時刻。「風一族」的葉長老曾說:「我們學習掌握導讀的時間控制,就是訓練我們把握傳福音的時間」。如果我們只有一分鐘時間,該怎麼傳福音?如果有五分鐘或是十分鐘,又該怎麼傳福音?

  如果只有2分鐘不到,我就傳神的愛、問候和關懷。若是我有3-5分鐘,我會從發生的新聞事件開始討論,討論以前英國周日排隊去教會,現在是排隊進酒吧,很多教堂都支撐不下去出賣被做成酒吧,但是是以前的英國更受祝福?還是現在呢?主題就是圍繞著離開神每況愈下的英國。

  要是我有6-10分鐘,我會挑選一些學校裡發生的事,告訴其他家長我是怎麼處理,為什麼這樣處理?按《聖經》的原則有什麼益處。之後就會問她們對《聖經》感興趣否? 邀請並預定時間來家裡一起禱告、讀經和查經。  

  《馬太福音》25章講到一個我們熟悉的故事:

  有一個財主,某天要出遠門,就招聚三個管家,按照他們的才幹,給了一個人五千兩、一個人二千兩、另一個人一千兩,交託他們去管理。領到五千兩銀子的管家馬上拿去做買賣,賺到了五千兩;那二千兩的也照樣賺到二千兩;只有一千兩的管家把它埋在地裡,沒有賺到任何錢。

  過了許久,主人從國外回來了,再招聚這三位僕人來到面前,要他們交帳。領五千兩的就說:「主人,我賺了五千兩。」主人就稱讚他:「你是良善又忠心的,你在不多的事上管得這麽好,我要把更多的事交給你,你可以進來與我同享快樂。」領二千兩的僕人也是一樣。

  但是那個領一千兩的來到主人面前說:「主人啊,我深怕出錯,就去把一千兩埋在地裡,現在交回給你。」主人就罵他:「又惡又懶的僕人!」就把這一千兩奪回來再交給那一萬兩的,又把他丟在黑暗中,讓他哀哭切齒。

  願我們都不要做「那個一千兩被奪回來再交給那一萬兩的,又被丟在黑暗中,哀哭切齒的人。」願神祝福我們!

心得分享 風亮小組(英國) Jingliang Chen 姊妹 20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