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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哪一種人?是認識神的人?不認識神的人?是不太認識神的人?自以為認識神的人?還是別人眼中認識神的人?神的看法會跟您一樣嗎?
「遵守主道、愛神的心、住在主裏」,是認識神的人會有的三件事(約壹2/3-6)。這三件事,就好像一棵樹的三部分:
1. 遵守主道:是「外在表現」,好像一棵樹結果子的情形。
2. 愛神的心:是「內在動力」,好像一棵樹的傳輸系統,是隱藏、不顯著,卻是不可或缺;有這個內在動力,才能結出真實的果子,而不是掛上去的假果子。
3. 住在主裏:是「持續狀態」,好像一棵樹的樹根,穩扎在土裏,吸收水分和養分。雖然這是人看不見的部分,但這是重要的根基;當一個人能夠從神支取源源不絕的愛,他才能持續有愛神的心,以至於他願意、能夠恆常遵守主的道。
接下來,我們來看這三件事。
一、遵守主的誡命
使徒約翰在這段經文中,打臉一票自己覺得認識神的人。「知道」和「認識」是不同程度的。就好比說我們都「知道」國父孫中山,但我們其實不「認識」他。所謂的「認識」,是有連結、有關係上的往來。
而當我們說我們「認識」神,遵守主的誡命是一個記號、一個外在表現。試想,一個小小孩要過馬路,他緊緊牽著爸爸的手;他或許還不完全理解爸爸的背景,究竟他爸爸是富二代還是窮二代,他都還不知道,但他知道那是他父親,他知道可以倚靠他,他知道在危險的馬路上要遵守他父親的話,抓緊父親的手、跟上腳步。我們看到這個小孩,就知道他是「認識」他父親的。
二、活在神的愛裏
接下來我們來看「愛神的心」。愛神其實不容易。我們有時候以為我們夠愛神,但其實我們愛的不過是神給的恩惠、福分與保守等等。有一個對象還比較容易愛,那就是「世界」,因為是世界是可見的,也是很吸引人的。
不過,論到「愛神」,倒不是要我們用「努力」去愛。這就好比說,當你失眠時,越是想要入睡,越睡不著。我們乃是先「住在主裏」,先活在主的愛中,受神的吸引後,自然就會有愛慕主的心。
三、效法基督而行
當一個人「住在主裏」,生發出「愛主的心」,自然而然會願意「遵守主道」,效法基督而行,他也會越來越像神!
當一個人「住在主裏」,就自然會知道哪些事該做,哪些不該做。主耶穌是為了福音來到地上,而祂本身也就是福音,所以,凡我們所行的,也該是為福音的緣故。
最後,但願我們真認識祂!持續住在主裏,被祂的愛激勵,以至於我們即便在困難環境中,仍能順服於祂的命令。最深的認識神,不是在感覺得到神的時候;而是在感覺不到的時候,仍然知道,那雙看不見的手,仍然牽引著你前進。
蔡偉和牧師信息 2026.4.12主日信息
陳怡伶傳道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