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1/5-7-在光明中行

試問大家什麼是光明呢?就是行事光明磊落、光明正大嗎?可能每個人對光明的標準不一樣,現在讓我們從聖經中認識什麼是光明。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1/5)。神就是光,有光的地方就沒有黑暗,在神裏面沒有黑暗,黑暗就是沒有被光照到。光能顯明一切,代表沒辦法虛假、遮掩,神就是顯明一切,在神就是聖潔、良善、公義。黑暗代表罪、虛假、隱藏,我們來到神當中,就是離開黑暗。當光照在我們的身上,會有影子,影子就是沒有被光照到,要毫無黑暗就要在光的裏面,當光環繞著我們,就沒有影子沒有黑暗,原來在光明中,就是在神裏面。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約壹1/6)。與神相交就是生命與神相連,就是在光明中。為何仍在黑暗裏行呢?當我們不願面對光照在我們身上,外表看似敬虔,卻放縱情慾,不願面對神,追求世上成就,原來我們所追求的並不是神,而是黑暗。人想靠自己行在光明中是沒辦法的,神要我們先在光中,所行的才會在光明中行。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7)。耶穌基督用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我們就可以來到神面前,祂要擁抱我們。在光明中就是分別為聖,我們與黑暗有分別,我們需要在光明中得著智慧。我們以禱告來到神面前,享受神在我們身上的帶領,我們在光明中行,將神的光照耀在別人身上,讓他們也進入光裏面,神的光要透過我們,成為世界的祝福。

蔡偉和牧師信息 2026.1.11主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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