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第5章-蒙愛的兒女:家庭本分

我們以愛為出發點,是為了達成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不論是夫妻之間的關係、親子間關係、職場上司下屬的關係,抑或是教會領袖和小組員的關係,我們都靠著神的話語,一起在愛中學習。

  我們要避免憑感覺行事,每一分鐘的感覺都不一樣;如果靠著感覺生活會很辛苦。神說我們活在光中,我們就活在光中;神說我們在黑暗,我們就在黑暗。我們在世上,都在不同場合扮演不同的角色;第一種:上司和下屬。我們要做的是互相尊重,而非威逼利誘。耶穌是這世界的主;祂賜下權柄在主管身上,我們要相信神的安排,神從不偏待人,要順服神應允的權柄。僕人要用誠實的心聽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要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6:5-6)。

  第二種:父母和兒女的關係。我們都會軟弱,但這只是過程。我們都是第一次當別人兒女;我們的父母也是第一次當父母。我們靠著神的話語,學習如何溝通,而非放任、謾罵。在主裏長大的孩子是幸福的,從小被愛澆灌下長大,也有真理的勸勉;從小就知道孝敬背後的真理,以及如何行出來。「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意思不是父母不要讓孩子生氣;而是父母不要消磨孩子的志氣。乃是要靠聖經所教導的,教訓和警戒孩子。

  第三種:夫妻間的關係。愛只是維持夫妻之間關係的出發點,是一個過程,它不是目的,而是最終為了讓神的旨意,在我們身上能夠成全。「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2:23),丈夫要愛自己的妻子如同愛自己;妻子要敬重、順服自己的丈夫,但不超過神的話語。夫妻的關係,重在彼此,重在體諒。另一層面看,我們都是神的新婦,當像十個童女的比喻(太25:1-13),準備好油和燈,等候主的到來。

葉志偉牧師信息 2022.9.25 主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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