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2:6-8-為母的心

母親有許多的特質,包含:真實單純的愛(不求回報的單向付出)、全心為了孩子(不為了榮耀或稱讚)、給孩子最好的(所思所想以孩子為優先)、以及願意為孩子犧牲(把孩子看得比自己重要)等,我們作為基督的使徒也應該有這些特質。

  《帖撒羅尼迦前書》2章6-8節:「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 本章經文勸導我們,作基督徒應該要以為母的心腸,來帶領初信或是未信主的人。

  首先,為主所做的工應該是心甘情願,而非是為了得人的稱讚或是被高舉;因為我們受到時間空間的限制,所擺上的辛勞不一定會被他人看見或是欣賞,如果將眼目定睛在所得的榮耀上,那麼最終將失望,認為自己的付出不被看重、或是覺得教會沒有愛心不懂得感恩。我們應該定睛在神身上,向神求榮耀(而非向人),對待弟兄姊妹,則應該有為母的心,甘心付出,不求人的回報。我們若全心向主,神必定高舉愛祂的兒女,讓我們在眾人中受到尊重;這是自然而然的結果,我們不用去主動追求,神將這樣的福分賜下,我們就以感恩的心領受,而非向世人誇口。

  若要學習有為母的心,我們首先要先有乳養的對象;這個乳養的對象,就是身邊初信或是未信主的弟兄姊妹,我們要存心溫柔地照顧引導他們,讓他們得以重生。存心溫柔的原文就是要像孩子一樣地溫柔,沒有想要掌控或是強迫的心態,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帶出神的慈愛與憐憫,進而吸引、使人歸向主。

  母親的另一項特質,就是要給孩子最好的,地上的父母如此,我們作為基督的使徒更應該如此,既然知道神是我們最好的福分,就應該將這份最好的禮物送給我們的孩子以及身邊的親友。神要我們愛人如己,我們若是愛人,就應當把最好的福音傳給他們。除了愛人如己,還要愛人捨己,母親願意為了孩子捨命,我們也應當以此為榜樣,將神放在生命的首位。

  我們的神不但愛人捨命,祂還愛人捨子。就如同母親,寧願犧牲自己的性命也要保全孩子的生命,因為她把孩子看得比自己更重要。神愛世人,甚至將獨生愛子也賜下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我們的神是如此地愛我們,既然領受了這樣長闊高深的愛,我們更應該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順服祂的教訓,成全祂的旨意,以為母的心,照顧帶領神的兒女以及那些尚未領受福音、失喪的孩子們。

蔡偉和牧師信息 2022.5.8 主日信息
風楚小組 葉子楚姊妹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