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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這位耶穌肉身的弟弟,因著在當時初代教會中,看到許多人所行出來的行為,與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不相稱,因此強調,信心不是一個只有口頭說說的宣告,必須透過行為來見證自己對神的信心是真實且不動搖的;也就是說,雅各向我們強調,當我們得到白白的救恩之後,必須用行為去證明自己是配得這個救恩,讓不認識神的人,因著看到行為而知道此人是被神所拯救的人。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雅2:24),因著這段話,《雅各書》受到很多的困擾和疑惑,造成許多牧者避開討論的一卷書。但聖經全部都是神所默示留下的話語,沒有哪一章節特別重要,全部都一樣重要,所以我們應該深切地來了解雅各所說的與保羅的教導,不但沒有互相牴觸,反而是相輔相成的宣達應如何信神、愛人。
雅各說,如果我們得到了救恩,但所行出來的行為,依然按著外貌待人、偏心、論斷他人等行為,這樣,完全沒有實現耶穌所教導的「要愛人如己」律法的總綱,這樣「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雅各所說的行為,是與耶穌教導相稱的行為,而不是說,我們的行為,能夠讓我們得到救恩。
行出好行為以證明對神的信心,雅各舉了亞伯拉罕和喇合為例,都是在信心的根據上,做出相符的行為來,好證明那份信心是真切確實的。總之,能夠憑信心稱義,是神的揀選,人的行為沒有任何的幫助,所以人不可以自誇;但人因信稱義(得到救恩)後,雅各告訴我們應該有愛人如己的行為,證明你是配得稱「義」能夠成聖,作一位靠神得勝的人!
葉志偉牧師信息 2020.4.15 雅各書培訓
陳美玲 傳道 摘要